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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8月大埔致命車禍造成2死8傷,控方申請改控被告2項誤殺罪及4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


今日又發生咗一宗小巴車禍, 意外除咗導致4人受傷,小巴嘅火勢仲燒到兩架電單車

如果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嘅時候, 不幸遇上交通意外, 乘客可唔可以向司機/經營公司/對方索償呢?


以下就係一單真實個案分享


原告人最後獲賠償約HK$260,000



www.hkclaim.com bookmark定,有備無患


***如不幸遇上交通意外, 請儘快與我們諮詢,以免錯失任何法律程序***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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