損毀政府財物,政府可向涉事人追討其損失。當決定損毀及要維修的範圍後,相關部門便會向事主發出付款通知書追討賠償。以下為各項政府財物損毀賠償金額:
欄杆:每米約$400
路牌:每個約$500
安全島燈箱:每個約$1,000
消防水龍頭:每個約$8,000至 $9,000
防撞欄、風琴式防撞欄:每個約$90,000
停車收費錶、錶杆:每個約$310-$1,400元不等
紅綠燈、電燈柱:每組約$15,000
大型電燈柱 : 約 HK$18,000 至 30,000
計算後,路政署會向負責人發出付款通知書追討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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