危險駕駛、非法賽車、誤導警務人員
危險駕駛
-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 25, 000 元及監禁 3 年
-如屬首次被定罪,可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 6 個月;如第二次或再次被定罪,則可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 2 年
-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
-記 10 分違例駕駛記分
賽車及速度試驗的限制
任何人推廣或參與
(a)車輛之間在任何道路上的速度競賽或試驗;
(b)人與人之間在任何道路上的競賽或試驗;或
(c)牽涉車輛或行人在任何道路上的任何其他形式的比賽,
-可處第3級罰款及監禁12個月。
虛報有人犯罪等罪行
任何人明知地
(a)向警務人員虛報或導致他人虛報有人犯罪;或
(b)提供虛假資料或作出虛假的陳述或指控,以誤導警務人員
-可處第1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。
在斷定是否構成危險駕駛時,法庭會考慮個案的整體情況及所有有關因素,包括道路性質、路面情況、車速、是否有違反其它交通規則或觸犯交通罪行等,被告預期會知悉及已知悉的情況等。
www.hkclaim.com bookmark定,有備無患
*如有交通意外問題,請儘快與我們聯絡,以免錯失任何法律程序*
Comment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