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p of page
意外索償 工傷意外 工傷 疏忽索償 工傷索償 香港 工業意外 賠償案例 賠償金額 搵律師 法律意見 claim 賠償程序 責任 免費 hkclaim

工傷索償: 僱傭合約

僱傭合約 418 長工 臨時工 散工 兼職

甚麼是僱傭合約?

僱傭合約是指僱主和僱員訂立的僱傭協議。僱傭合約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訂立, 並可包含明示或暗示的條款。

《僱傭條例》規定僱主必須在僱員就職前, 向他詳細說明僱用條件, 包括:

  1. 工資率、超時工作的工資率及任何津貼 (無論以按件、按工、按時、按日、按週或其他方式計算);

  2. 工資期;

  3. 終止合約所需的通知期; 及

  4. 如僱員享有年終酬金, 則有關年終酬金、部份年終酬金和酬金期的資料。

甚麼是連續性僱傭合約?

「連續性僱傭合約」 (俗稱 4.18 條例) 為以兼職僱員作對象的僱傭條例, 說明只要員工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四星期或以上, 而每星期最少工作 18 小時, 便屬於享有法定假日、休息日及有薪假期等權益的連續性合約。當然, 無論是長工、臨時工, 只要附合 4.18 條件也受 4.18 條例保障。

當僱傭合約以書面形式訂立, 僱主是否必須將合約的副本給予僱員?

如僱傭合約是以書面訂立, 僱主必須將一份合約副本給予僱員參考及保存。如僱傭合約並非以書面形式訂立, 而僱主在該僱傭開始前收到僱員的書面要求, 則須將一份載有聘用條件的通知書交給僱員。

僱主若違反上述規定, 可被檢控, 一經定罪, 可被罰款港幣一萬元。

「臨時工」、「兼職」或「替工」是否受《僱傭條例》保障?

《僱傭條例》並沒有區分「臨時工」、「兼職」、「替工」、「長工」及全職僱員。所有受《僱傭條例》保障的僱員, 不論其工作時數, 也不論他們獲聘用的職位名稱, 均可享有條例下, 例如工資支付、工資扣除的限制, 以及放取法定假期的權益和保障。

僱員如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 4 星期或以上, 而每星期最少工作 18 小時, 更可享有如休息日、有薪年假及疾病津貼等的權益。

「僱員」與「判頭或自僱人士」是否同樣受《僱傭條例》保障?

《僱傭條例》只適用於根據僱傭合約受聘的僱員及其僱主, 而只有根據僱傭關係受聘的僱員才可享有《僱傭條例》下的各項福利和保障。因此, 為避免誤會或爭拗及確保權益, 有關人士在訂定合約前, 必須根據雙方的意願, 了解彼此合作的性質, 辨清自己屬於僱員還是判頭或自僱人士的身份。

如何分辨「僱員」與「判頭或自僱人士」?

要分辨「僱員」與「判頭或自僱人士」這兩種身份, 必須要考慮所有相關的因素, 而沒有任何單一因素可作區別, 某個因素該佔多大的比重也沒有一成不變的定律。常見的重要因素包括:

  • 對工作程序、時間及工作方式等安排的控制權

  • 工作時所需器材、工具及物料的擁有與提供

  • 是否自行經營業務及負上投資及管理責任

  • 是否合理地被視作僱主機構的成員

  • 是否有權自行僱用幫工協助工作

  • 對業務財政風險的承擔 (盈利或虧本的風險)

  • 保險及稅務的責任

  • 行業或專業的傳統結構及慣例

  • 法院認為相關的其他因素

 

值得注意的是, 每個個案的實際情況均有不同, 如有爭議, 最後的詮釋, 須以法庭的判決為依歸。

不可解僱

 

放取工傷病假期間, 即未與僱員達成工傷補償協議前, 或判傷證明書未發出前, 不可解僱員工。

 

如不幸因工作意外受傷, 請儘快與我們諮詢, 以免錯失任何法律程序

#意外索償 #工傷意外 #工傷 #疏忽索償 #工傷意外索償 #香港 #工業意外 #賠償案例 #賠償金額 #搵律師 #法律意見 #claim #賠償程序 #責任 #免費 #hkclaim

有用連結:

bottom of pa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