停牌期間再駕車犯事, 判刑會更重!
如車主在未有檢查司機是否持有有效駕駛執照下,將車借予其駕駛,可能觸犯「容許他人無牌駕駛」及「容許他人無有效第三者保險駕駛」,前者首次被定罪可處罰款5,000港元及監禁3個月,後者可處罰款10,000港元及監禁12個月。如車主有合理解釋,如在檢查車牌時有人用假證瞞騙等,未必會觸犯以上法例。
如司機駕駛態度極為惡劣,多次危險駕駛,或在停牌期間駕駛,又或重複干犯毒駕和藥駕,可被判「終身停牌」。法官判罰時,會考慮案件的嚴重程度,以及司機是否有悔意,如認為其之後有再干犯同類罪行的危險,便可能判處終身停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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