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意外隨時小事化大,涉事司機好大機會被控:
1. 不小心駕駛或危險駕駛
2. 車禍後沒有停車 - 罪名: 最高可被判監12個月及罰款1萬元
3. 車禍後沒有報案 - 罪名: 最高可被判監6個月及罰款1.5萬元
根據<<道路交通條例>>第56條,司機在「撞車」後 (包括無人受傷的情況),第一個法律責任是必須要把車停下。
假如未能即時停車報警,司機必須在事發後24小時內到警署報案。報告內容必須真確,虛假陳述會構成刑事罪行;如涉及以其他人「頂包」,更會觸法「妨礙/串謀妨礙司法公正」,一經定罪可*被判監禁及留案底*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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