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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蒲崗私家車剷上行人路 2死4傷 男司機涉危駕引致他人死亡被捕


交通意外可造成人命傷亡及經濟損失,為家庭帶來傷痛,所以法庭判刑時會將人命傷亡考慮在內。 危駕致死一罪最高可判監10年,而危駕致他人嚴重受傷一罪最高可判監7年


同類型案件: 2010年,旺角綠頂小巴剷上行人路,造成二死八傷,小巴司機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。區域法院裁定小巴司機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,判處入獄32個月及停牌4年,停牌期滿後須重新考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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